农民王狗蛋在19ХХ年的秋天非常沮丧。他从红薯地走回家的路上,看见一对狗正在疯狂地性交。这畜牲做事也不选地方,专在人来人往的路上扭成一团,一边弄着一边瞧着路人,在它们的辞典里根本没有丢人现眼这一说法。对狗而言,这实在算不了什么,碰上了就干,动情了就干。它们在人面前干是因为它知道人也干这事,只不过是在夜里干,在床上干,在没有他人干扰的情况下干。狗并不计较这些条件,狗的世界里没有狗道德,不需要遮遮掩掩那一套。但是今天这两只狗男女有点倒霉,因为它们碰上了王狗蛋。王狗蛋不是什么坏人,也不是觉狗这么干有什么伤风败俗,更不是因为他是个青春勃发的单身汉,而是他今天在气头上。生气了的狗蛋蔫不拉叽,像被秋霜打过的茄子,但看见这对狗忙得不亦乐乎,又一股火气就从他心头升起。这狗娘养的,我都愁死了你们却在寻欢作乐,这是什么年头人与狗居然这么不公平!王狗蛋操起一根木棍,伸过去从两只狗的臀中间架起来
,把一条通红如香肠的玩意儿撑起来。听说狗的老二是长了钩子的,伸到母狗里面就死缠烂打,一时半刻是拔不出来的。不像人的玩意儿那么圆滑,一碰到风吹草动要被捉奸了就溜之大吉
。两只狗大声哀号,大有海枯石烂用不分离的架势,从木棍上滑下去又被架起,屁股粘着屁股,要跑又跑不快。王狗蛋嘴里在喊:你们为什么比人快乐!你丫这么干不是看不起我吗!你以为老二有多牛逼,我立马就废了你丫的!
王二麻子带着他的媳妇儿去拾粪便,说,狗蛋,是不是娶不上媳妇儿就折腾狗哇!
狗蛋说,娶你妈个球,自己都养不活。
二麻子说,这么狠,将来生儿子没屁眼。
狗蛋说,生个秋,自己都养不活!
狗蛋终于把两只狗给分开了。公狗拖着流血的玩意儿落荒而逃,母狗怨恨地瞪了一眼狗蛋,也绕了个圈随着公狗而去。她心里在诅咒狗蛋,诅咒他来世当个太监,或者是个阳痿分子。两只狗的离去使狗蛋怅然若失,使他从兴奋跌入愁闷之中。他搭拉着脑袋回到家,内心有排解不去的惆怅。
“多大了红薯。”他爹黑狗抽着熄灭多时的旱烟问。
“小着呢,还没鸡巴大。”狗蛋说。
“谁的鸡巴?”黑狗是个细心的老头,他一辈子见过无数鸡巴,他知道大鸡巴与小鸡巴差异极大。
“我的鸡巴。”狗蛋指了指自己的裤裆,说,“还没我鸡巴长得快。”
“我操,那不是要饿死咱们了。”
“是呀,那么大的红薯怎么吃,还不如把自己鸡巴烧了吃。”狗蛋的嘴巴很是寡味,几天来都是靠一点发嗖的红薯条充饥,所以他恨不得从话里嚼出一点味道。他的想法也是合理的,一个一无所有的饥饿的人是会想起把鸡巴弄了吃,而且他从来没尝过鸡巴的味道。另一种可能是,他太想吃肉了。
“都怪你这个兔仔子,平生不去拾粪,红薯没肥料怎么长?要不是我养你,你那鸡巴能长那么大吗?”黑狗是个养尊处优的贫农,仗着自己得了点气管炎,平时就不怎么爱劳动。连倒屎倒尿,自己每天夜里吐出的一盆痰,都叫老婆孩子干。他觉得把狗蛋养到二十岁了,没有病死也没饿死,真是功莫大焉。他一共生了四男二女,死了两个,是一男一女,剩下四个硕果,狗蛋是老大。其实狗蛋除了出生前用了一次他爹的鸡巴,他的成长没花他爹的一分力气。倒是他一长大,就开始接过他爹的全部活儿。
“满世界都是拾粪的人,哪有那么多粪!”狗蛋咕嘟着。不过他知道跟这个不爱劳动的农民多说没用,他无可奈何地操起粪筐,又一次走出家门。这已经是他在这一天的第三次出门拾粪了。早晨一次,中午一次,现在是黄昏,太阳像一堆金黄的粪便快要掉下来了,狗蛋指望谁家的牛儿在吃饱回家时撒下一泡,而牧牛人却毫无知觉。但是这种可能性太小了,牧牛人经常自己带着粪筐,他知道牛儿该在什么时候拉屎,他不但拾牛粪而且还拾狗粪,他不会把属于自己的粪便让给别人的。
这个黄昏注定是个沮丧的黄昏。狗蛋在村四周转了一圈,没有碰到一堆粪便,倒是碰到一堆堆拾愤的人,大家一见面就互相抱怨畜牲们都不拉屎了,偶尔看见对方的粪筐里有一堆,赶忙问是怎么发现的,以期能推出一两点经验。这是属于粪便的年代,植物们的成长全靠粪便和草木灰,乡亲们的口粮全都在粪便里面。狗蛋们压根儿就不知道洋人已发明了化肥,不知道日后化肥会大行其道。狗蛋的心里只装着粪便。
村里最富的人就是拥有最多粪便的人,他叫陈大福,他有一个在农民中罕见的大腹,他的腹部就要垂到鸡巴上了。人们无法想象以这样的身材如何能操到老婆,并且一操就操出九个儿子。他的儿子也将继续增加下去,他的理想可能是要操出无数个儿子,把全村的地盘都占领了。多年以后,我们发现人口已经挤满了这个国家,我们才发觉他的那根鸡巴绝对是有罪的,但是当时的人并没有把它阉了。人们不知道他要操出多少个儿子,就如不知道他的腹部能装多少粪便。说他拥有最多的粪便,并不是指装在他腹部的粪便,而是指他拥有增坂村最大的粪池。他的粪池叫大福池,占据村中最显要的位置,既是南来北往的人的必经之地,也是村中闲人的聚散地,夏天人们在这里消暑,冬天人们在这儿晒太阳,他们并不认为粪臭是一种不好的气味。路过的行人们一见到大福池,就有排泄的欲望;在这儿闲聊的懒汉们本来应该把自己的大便送到自己的粪池去拉,但是他们太懒了,他们把自己身上唯一有用的东西送给了陈大福。大福池是村中的王府井,也是村中的西湖或九寨沟,它更是村里的中南海。这个最有人气的地方从陈大福的祖上流传下来,被陈大福牢牢占据。陈大福每天的活儿就是叼着烟斗守在粪池边,挽留路过的客人到大福池坐坐。远远看见有人挑着粪桶,就知道又有人买他的粪便了。到了夜里,陈大福就和他的儿子们挑来江水灌进粪池。大福池永远是满的,永远有粪便在卖。虽然在排泄的淡季(就是农忙的季节,闲人们也去劳动了),粪便稀了一点儿。你完全可以和陈大福讨价,因为他最明白粪便是怎么变稀的。
狗蛋也有自己的粪池,但跟大福池比起来,他的粪池简直要羞得找个地洞钻进去了。除了狗蛋的家人,根本没有人愿意在这儿拉。它建在狗蛋的家门口,一条巷的深处,谁愿意跑这儿来拉?修成总统套房还不定有人来呢。狗蛋一家人,肚子一个比一个瘪,能有多少屎?加起来还不够地里的红薯吃顿夜宵呢。狗蛋望着自己干涸的粪池,多么像断水多年的罗布泊。当然狗蛋根本不知道罗布泊,是我替他这么想的。狗蛋只知道愁得都要发疯了,他做梦都在梦见自己的粪池涨起来了,微风吹来,粪皮荡起了褶皱,满池的粪便在轻轻摇动,散发着醇厚醉人的气味。狗蛋如果能像骚人墨客一样吟诗,那么口吐的第一句肯定是“我愿长醉不愿醒”。但是,所有的劳苦大众都知道,做梦是没有用的。狗蛋醒来的时候,他的粪池依然是空的。时值饥饿的秋天,离红薯的收成不到一个月了。在这些红薯成为粮食之前,如何让它饱餐一顿粪便,让它的个头再长大一点点呢?这是狗蛋冥思苦想的问题。
秋天的一个下半夜,穷人狗蛋生出了他的穷主意。也就是在所谓的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候,狗蛋挑着两个粪桶出发了。他瘦瘦的身子像一片黑色的刀刃插进夜色,两只光脚丫像长了眼睛在石板路上疾走。他的心里想的是忍饥挨饿的红薯,压根儿就没想到自己的危险。他是往大福池方向跑的,所有的目击者都应该知道他想干什么。他就在大福池停住了脚步,他还装模作样地竖起耳朵,听到的只有夜行动物偶尔的鸣声。他认为很安全了,开始了第一次重大的偷窃行为。他把大福池的粪便——陈大福赖以谋生的东西,捞到自己的粪桶里。这是粪便销售的旺季,大福池的粪便很稀了,一勺下去,发出很响的声音。狗蛋尽量小心翼翼,紧张得鸡巴一阵阵发冷,他觉得再下去鸡巴都要冻僵了。虽然黑暗中看得不甚分明,但他知道,他的粪桶就快满了,粪便就快要喂到红薯的嘴里了。他甚至都在心里安慰他的红薯了,好宝贝,你不要急,乖乖的,马上就有粪便吃。好好吃,好好长大,别让我明年再饿肚子。
这说明狗蛋还是很有想象力的。但是,对一个农民来说,想象力绝对是无用的东西,绝对不如一堆狗屎。或者说,也许就是想象力耽误了狗蛋偷粪的效率,导致了他功败垂成。也正是他沉浸于这种幻想时,他的脑后已经挨了一闷棍。后来他才知道这毫不留情的一棍是陈大福的二儿子二喜打的。老奸巨猾的陈大福每夜都派他的儿子来巡逻,他有很多儿子,可以轮流值班,今天轮到二喜,一个阴鸷的家伙。他手中的木棍已经有很长时间没有砸到穷鬼们的头了。今天他终于过了一把瘾,狗蛋便像一根完事后的鸡巴瘫倒在地了。
凌晨时大福池挤满了人,路过的,干活去的,都在这儿耽搁了一下。确实,人们已经很长时间没见到偷粪贼了,更没有见到惩罚偷粪贼的热闹场面了。狗蛋恰在此刻悠悠醒来,他的面前站着陈大福和他的儿子们,背后是看热闹的人群。当然,还有狗蛋的粪桶,装着几乎已经偷到手的粪便,像两个大腹便便的人。狗蛋起来想站起来,却发觉双手已被捆绑。
“你丫在我这儿偷粪,是吃了豹子胆了。难怪我的粪池老是丢粪,就是你这个狗仔子干的鬼。乡亲们,你们说,应该怎么惩罚他?”陈大福跃跃欲试了,现在他把狗蛋当做了羔羊,他就要开刀了,他的兴奋是显而易见的。陈大福家的生活最为优越,但也最没劲,每天就守着粪池,很长一段时间,令他兴奋的事情实在是太少了。
“揍他!”“让他吃屎吧!”“把这个败类游街!”……
人们纷纷提出最好的建议,以证明他们决不姑息品质不好的人。在村里,偷粪是一桩重大的罪行,决不亚于现在的抢银行。偷粪就是偷红薯的养分,其实也就是在偷红薯,也就是在偷乡亲们的口粮,你偷人家的口粮就是要饿死人家,就是在谋杀,所以比抢银行还严重。所以狗蛋现在是个谋财害命的人,谁都有权利惩罚他。
陈大福出手了。他撸起袖子,就要给乡亲们一个惊喜了。他提起狗蛋的细脖子,把他的脑袋摁到粪桶了,这样狗蛋就可以吃到亲爱的粪便了。他有力的手让狗蛋的整个脑袋淹没在粪水里,他脸上露出了快感。
哦,可能是太多的粪便让狗蛋无福消受,他的脑袋一次次地想拔出来。陈大福用他有力的手一次次地摁住。狗蛋只好扭动着他的身子,也像一条蛇在挣扎。人们凝神屏息,都在猜测狗蛋现在是处于欢乐还是痛苦之中呢。
狗蛋的脸终于浮了上来。人们看见的一张沾满粪便的脸,痛苦扭曲的脸。人们才想把头浸在粪便里可能不是一件快乐的事。接着人们看到狗蛋的嘴里吐出东西了,先是粪便,然后肚子里的秽物,最后是绿色的胆汁。胆汁吐完了,最后从狗蛋嘴里出来的是一个软弱无力的骂声:
“天杀的陈大福!”
在狗蛋遭受酷刑的时候,人们看见黑狗也在人群中。不知为什么,黑狗根本没去阻止陈大福的举动,可能他知道狗蛋谋财害命,理亏辞穷。他只是希望陈大福的把戏快点结束。终于,他等到狗蛋的头露出来了,他提了一桶水,浇在狗蛋的头上。这个干瘪无用的老头在陈大福面前诚惶诚恐地哀求:“大福兄弟,你就原谅这个小孩,让他回家吧。”
“不行。”陈大福凛然道,“还没游街呢!”
这个秋天增坂村又死去了不少人,大部分是老人和小孩。他们不是饿死就是吃各种各样的东西而死,死者面色浮肿身体干瘦,完全是一幅饿死鬼的样子。尸体堆在一个叫万人堆的地方,那儿有两棵巨大的榕树,像两个巨大的怀抱收容了所有的饿死鬼。这里是土地最肥沃的地方,草木疯长,两棵榕树常年青春勃发,树上栖息了数不清的白鹭,傍晚时分,白鹭聚集在树中上下翻飞,像一张张祭灵的白纸,或者说这儿就是个巨大的灵堂。这是个草木吃人的地方,它阴森,拒绝活人进来。
狗蛋在被抬到万人堆的路上又醒了过来。他在单架上叫了起来:“你们他妈的想害死我?我还活着,你们听见了吗!”抬他的人见他醒了,不像个死人,还嚷嚷的,就说:“你活过来了?那就自己回去吧。你还以为我们喜欢抬死鬼。”
狗蛋被认为该进万人堆有几种原因。他被陈大福罐粪之后,又被游了一趟街,抬到家里时也就奄奄一息了。没有什么活力,眼见着又没死,就这么躺了几天几夜。就在这时候,他的一个弟弟吃野菜给吃死了,在抬他弟弟去万人堆的路上,人们估计过几天就要去抬狗蛋了。果然,过了几天,他们就问黑狗要不要抬狗蛋。黑狗探了探狗蛋的鼻息,说,“抬走吧抬走吧,走了省事!”他们就把不省人事的狗蛋给抬走了。另外一种可能就是,黑狗想把狗蛋给打发了,今年的口粮就可以少一个吃了。
狗蛋走回家的时候黑狗都吃了一惊:“怎么又活过来了你?”
“你这个老王八蛋想害死我呀!”狗蛋指着黑狗的鼻子,然后顺便给他一巴掌。
黑狗自知理亏,摸了摸老脸说:“我明明见你死了嘛。活过来也好,过两天可以去收红薯了。快来把这些剩饭给吃了。”
狗蛋接过黑狗的吃剩的不知什么玩意儿,一口气罐到肚子里,还不依不饶地问:“说,我是不是你生的。”
“当然了,没有我这根鸡巴,怎么能生下你这么好的儿子。”黑狗讨好地说。
“可是我死了你他妈的却跟没事一样,还吃得这么香。”狗蛋把破碗扣到桌子上,继续教训黑狗,“你还有没有良心,你还像不像我爹?”
“孩子,良心不良心都是虚的东西,你叫不叫我爹也无所谓,关键是要有吃的,要能活下去。你要是活不下去就没辙,你要是能活下去就认准活路走。谁能给你吃的你就叫他爹,叫他爷都没关系。你也没必要死认我是你爹,就要我怎么样,要生下一个人还不容易,鸡巴一翘就成了。可是要养一个人就不容易了,谁能养你谁就是你真正的爹,你要是能养活自己你就是自个儿的爹。总不能你死了我就不吃东西,不是的,吃是最重要的,我还没开始悲伤肚子就饿了,所以我要先吃,吃饱了才有心思为你难过……”
老黑狗嘴里念念有词,装成哲学家的样子,把狗蛋说懵了。狗蛋打断他的话,说:“我不理你胡说八道,你以后给我小心点,否则别怪我翻脸不认人。”
活过来的狗蛋患了一种奇怪的症状,只要一看到大福池,或者谁一提到大福池,他的胃就抽搐,就吐酸水,吐胆汁。每当这个时候,多好吃的东西他也吃不进去,更何况根本就没什么好吃的东西。狗蛋的这个症状帮了黑狗的许多忙,因为只要家里的食物不够分,黑狗提起大福池,就不用准备狗蛋的那一份了。狗蛋心理暗骂这个老杂种,他心里知道老家伙就是这么自私,把他丢到粪坑里也改不了这德性。
红薯收成的季节大家都很忙,心里也很快乐。不管它长得多么小,多么像未发育成熟的小卵蛋,毕竟是大家一年劳动的成果,它就要满足人们期待已久的食欲了。狗蛋也忘了自己的痛苦,每天刨着小鸡巴红薯不亦乐乎。不管够不够一年的口粮,这个冬天是没有问题了。狗蛋看到二麻子的红薯个头挺大的,忙讨教经验。二麻子斩钉截铁地说:“没什么经验,只有两个字:粪便。不是说庄稼一支花,全靠粪当家嘛,你知道今年我走了多少地方拾粪,这方圆百里,哪里有粪哪里就有我的影子。小伙子,这红薯长得不容易呀!”狗蛋唯唯是诺,站在高山之上,放眼四望,何处有粪便的影子?
饱暖思淫欲,有了吃的,庄稼人就开始张罗些男女之事了。有个专门做媒的老太婆正在推销邻村黄四娘的女儿,叫黄花菜。由于常年营养不良,长得跟黄花菜似的,绰号也就成了正名。在老太婆的嘴里,黄花菜被说成一朵花,是那种稻草说成黄金的那种花。所以当老太婆在黑狗家游说的时候,黑狗都被说动心了。老太婆说:“你们家狗蛋,也该到年纪了,又是你们家老大,没个媳妇儿怎么行!按说这狗蛋,名声不好,曾经是远近文明的偷粪贼,但是人家现在不计较,人家只要你能踏踏实实过日子,以后不要干这偷鸡摸狗的把戏,也就成了。这可是你们家几世修来的福,过了这个村就没有那个店了,得瞅准机会呀黑狗同志。”
黑狗听着听着,哈喇子就下来了。这个老家伙,又养不活儿子,又做着子孙满堂的美梦。他激动地问:“就这么容易吗?对方有提条件吗?”
老太婆故作轻松说:“哪有什么条件呀,根本就没条件。你瞧,对方就说,你们家要是有盈余的红薯干挑一担过去,人就马上过来。你想想,这算什么条件,一个如花似玉的故娘,一担红薯干算个球。其实对方要的也就是个仪式,一个面子,你总要送点什么东西过去做个面子,要不人家也太掉价了不是。养个姑娘没功劳也有苦劳,黑狗你也是个能断文识字的文化人,你应该理解这个面子问题是不是!”
黑狗一听说一担红薯干,脊背一凉,激凌凌就打了个寒颤。又被老太婆夸成个文化人,一股热流从胸中涌出,心中可谓是悲喜交加,失望与希望并存。在老太婆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糖衣炮弹的攻击下,黑狗渐渐乱了阵脚,暂时忘记饥饿使儿女相继死去的情景,心中充满了子孙同堂幸福快乐的幻像。老家伙最后咬着牙闭着眼,一拍桌子:成交!
这一天黑狗正昧着良心从粮仓里搬红薯干,装满一个箩筐,又装另一个。狗蛋拾粪回来,说:“你疯了,你要把它全吃完?”
黑狗慢吞吞地说:“不是给自己吃,给你去换媳妇儿呢!”
狗蛋还没明白过来怎么回事,听黑狗慢条斯理地讲清了原委,一把操起装满红薯干的箩筐,劈头盖脸地朝站在粮仓的黑狗倒去。可怜的黑狗,或者幸福的黑狗,他被粮食包围了。
“你省点吧。”狗蛋狠狠地指着黑狗,“你怎么越老越糊涂?人家把姑娘送给你,就是送到你家来吃饭,这还不够,你还要把粮食送给她家。你是不是存心要把我们兄弟饿死,老秃驴你怎么这么没良心!再说,这粮食是我一年到头辛辛苦苦攒来的,关你什么事,有留一口给你吃已经很不错了,你还要乱挥霍。告诉你,你再敢打这粮食的主意,我就一板拍死你送你到万人堆去!”
“我也是为了你好嘛,你不要媳妇儿也省得我操心。”黑狗一脸沮丧,看了看狗蛋没反应,问,“喂,你是不是真的不要这姑娘了?”
“不要。”狗蛋坚决地说。
“就这么黄了?”
“黄了!”
在一个围绕着粪便而努力的年代,狗蛋每天无不为如何收集粪便而绞尽脑汁。如果大学里有开一门粪便课,狗蛋完全可以当博士生导师。比如,通常在哪些地方可以拾到狗粪,哪些地方可以拾到猪粪,猪粪、狗粪和牛粪催肥的能量比,粪便以多少的比例掺上草木灰构成庄稼最可口的食物,粪便在什么环境下可以保持最高的肥力,等等等等,狗蛋的脑子里装满了粪便的知识。知识如此渊博的狗蛋,却无缘得到更多的粪便,就如空有一身本领而没有经费搞研究的大学教授一样。茫茫神州,为何粪便如此之少?这是农民狗蛋的慨叹。
有一天狗蛋无意中想起了大福池,心里恶心了一阵子,随后就冒出了一个主意。当然,这次的主意不再是去偷粪了,狗蛋就是胆子再大,也不会再想这个主意了。有的事可以做一辈子,有的事一辈子只能做一次,像偷粪这样的事对狗蛋来说一次已经太多了。偷一次粪差点丢了一次命,这么牛B的粪能随便乱偷吗?
几天后人们看见村外的路口建起了一个小茅房。这是一个三叉路口,一头通往码头漳湾,一头通往县城,另一头就是增坂村。人们还看见守在茅房边的是狗蛋,于是大家都知道狗蛋是茅房的主人。这狗日的,倒是知道坐享其成!有人开始这么议论。农民的脑袋是木疙瘩,做事情就是老老实实按部就班地做,只懂的卖力气,根本不去想省事的法子。看到狗蛋这么投机取巧,心里就不是味了。狗蛋可不管这些,他不再到四村八邻去拾粪了,欢天喜地地守着茅房,是一种从推销员上升到销售部经理的喜悦。路过的人都会受到狗蛋的盛情邀请,你要是膀胱里没东西,就只能在对狗蛋说抱歉;只要你的膀胱里还有一点点货色,你就不得不排泄在狗蛋的茅房里。他实在是太热情了,准备了开水给你喝,恨不得变成尿立马拉出来。这个茅房给人的印象倒像是客栈,一家服务热情顾客永远是上帝的客栈。狗蛋的态度比任何一家客栈都要好,客栈赚的还只是利润,而狗蛋的茅房却是无本万利,狗蛋付出的只是甜言蜜语,而获得的就是金黄的粪便,就是粮食,就是生命的本钱。我敢肯定,狗蛋如果生在这个时代,肯定就是商界奇才,就是比尔·盖茨就是索罗斯。他的想法已经从当地农民思维中脱颖而出了,已经从农业社会飞跃到商业社会,从计划经济跳到市场经济了。用一张笑脸换取粪便,不是天才是不能想出来的。
一个守株待兔的下午,狗蛋在他的茅房边撞上了他的狗运。在通往县城的那条路上,远远走来了三个影子,一个卖艺老头和他的女儿,以及一只猴子。老头姓氏籍贯不详,他的女儿叫红霞,姓不可考。我之所以记得红霞的名字,因为她是我的母亲。她在卖艺途经增坂村的时候,才十七岁,如花似玉的年龄和如花似玉的容貌,稍稍被风尘挡住了颜色。三只疲惫的动物碰到了热情的狗蛋,一个千方百计骗取人们粪便的有些精明的农民,他们喝了狗蛋的开水,很快被狗蛋的热忱感染了,老头子拉了泡屎,红霞撒了泡尿,猴子不知世故,没有给狗蛋留下见面礼。狗蛋谅猴子拉出屎也没多少,没有笑脸相逼。
“真是精明呀,小伙子,怎么称呼你?”老头操着浓重的北方口音问。
“我没名,就叫狗蛋。”
“好名儿。”老头说,“多大啦,还没结婚吧?”
“二十还是二十一了吧。”狗蛋说,“忙,忙得连岁数都忘了,凑合活着,还结什么婚。”
“小伙子,实在。”老头趁着她闺女在蹲茅房,问,“你看我这闺女怎么样。”
“好,好……好看。”狗蛋憋了半天,才憋出这么一个形容词来。在他那充满粪便的脑袋里,哪有什么审美常识,哪有什么美好的形容词。而且狗蛋压根儿就看不出她的好看,他只是在礼节上打发老头而已。狗蛋脑袋里想的是她能够贡献多少粪便给他。
老头子走的时候,拍了拍狗蛋的肩膀说:“小伙子,好好干,你会很有前途的。”
这种时髦的话只有走江湖的人才说得出来。什么前途,狗蛋根本就没听过这个名词。一个人守在农村守在茅坑边会有什么前途。狗蛋和他们挥手告别,心里却暗笑这个老头说胡话。
这是狗蛋第一次和我母亲红霞见面,甚至狗蛋都没看清楚她长得什么样,他们之间唯一的交流就是她的一泡尿,或者他的一杯白开水,双方微不足道的见面礼。但是,仅仅这么一次擦肩而过,却使我的母亲留了下来,成为狗蛋的妻子,或者说,使狗蛋成了我的父亲,或者说,使一朵鲜花插在了牛粪上。反正,不管怎么说,这都不是个很好的结局。我想一切的原因,都是因为老头,老头看走了眼,把狗蛋当成一个前途无量的青年。他认定这个半路上劫人粪便的青年是个好同志。
接下来的事情非常简单。狗蛋回家的时候,看见我年轻的母亲已经在家里帮他干活了。她在擦洗破旧的家具,清理狗蛋的狗窝,因为这个狗窝很快就有她的一份了。黑狗叼着烟斗,很得意地看着,好像她已经是他过门的媳妇了。狗蛋吃了一惊,他的最敏感的神经抖动了一下,他意识到一个阴谋已经背着他发生了。
“你怎么会在这儿?”狗蛋问我母亲。
我母亲根本不理他。他们容貌相差太大了,一只天鹅绝对有权利不回答赖蛤蟆的问题,更何况这只赖蛤蟆还气势汹汹的样子。我母亲朝黑狗努了努嘴,意思是让他问黑狗去。
“这是你媳妇儿,天上掉下来的媳妇儿。”黑狗奸笑着,脸上是捡了大便宜后的得意。
“谁让你又给我找媳妇儿。”这只赖蛤蟆一脸对天鹅不感兴趣的样子,真是一只吃粪长大的赖蛤蟆。
“不是你自己要的吗?”黑狗说,“他爹说了,在路上都跟你商量好了,你也挺中意,人家的才打听到咱家。”
“谁他妈中什么意了?!”狗蛋脑袋开窍起来,才发觉那老头问的每句话都有目的。
“你说过的,你说过我好看。”我母亲开口了,她要揭穿狗蛋的谎言。
“我是说过,我随便说说而已,又没有说要你。”狗蛋埋怨着,脑袋里突然划过一道闪电,冲着黑狗就喊,“你是不是送老头一担红薯干?”
狗蛋的拳头已经冒起了青筋,只等黑狗作出肯定的回答,便一拳砸烂他的脑袋。
“没有呀,人家什么也没要。我说过,是白捡的媳妇儿。你这兔仔子到底要不要,不要就给我!”
“老流氓!”狗蛋狠狠地骂着,去粮仓检查他的红薯干。
我的母亲就这样流落在遥远的异乡。她在两只狗的争吵中流下两行清泪,开始了她不再漂泊的生活。
老艺人把女儿扔给狗蛋,可能是一厢情愿地认为狗蛋会创造幸福的生活,至少,狗蛋有能力让她吃饱饭。只要有饭吃,又何必跟着自己有一顿没一顿地流浪!而且,他认为狗蛋已经喜欢上了他的女儿,怎么会不喜欢呢,一个十七岁的水灵灵的女孩,只要是眼睛没有被狗屎蒙住的,都会喜欢的。可是,这个见多识广的老头子这次是走了眼了,狗蛋不仅眼睛被狗屎蒙住,而且脑袋也被狗屎蒙住。他的逻辑是,这个老头只是扔下一个人来消费他家的粮食。在他的词典里,根本就没有婚姻、爱情、女人、性诸如此类的概念。我母亲把他的狗窝占了,他就跑到另一个狗窝去睡。那时候结婚是不要什么仪式的,不要请人吃饭(否则谁也不会去结婚),更别说上星级酒店去讲排场。仪式就是睡觉,把床单睡红了,挂到屋外去炫耀一下,向左邻右舍宣告:我们家昨晚结了次婚了。大家都知道黑狗家捡了个媳妇,迟迟不见他把床单晾出来,有心人都在想是不是捡了双破鞋。谁知道是狗蛋对女人的认识还没启蒙,他根本就不知道女人是个美好的东西,男人不可或缺的东西,他对女人的认识仅在一个层面:女人是消费粮食的动物。这说明,即使是多么漂亮的天鹅,但在一只毫无审美能力的赖蛤蟆面前,和狗屎也没区别。天下最不幸的天鹅,莫过于这样的天鹅。
皇帝不急的话自然会有人来急,那就是太监。黑狗对狗蛋这样拖延婚期感到愤怒,他只差一点就要给床单涂上猪血挂出去了。他怀着最后的希望教导狗蛋。
“孩子,去跟媳妇睡吧,睡了晚上就有事干了。”
“白天活儿已经干得够呛了,你叫我晚上还干,你想累死我不是?”
“不一样,真的不一样,白天干活是苦的,晚上干活是乐的。”
“哪有什么活儿是乐的?你替我干了算了。”
“不能替,什么事儿都能替,就是这个不能替,一替你爹的一世英名就毁了。说明白了,就是去操你媳妇儿,把她操出个儿子来。”
“还操出个儿子?我咋知道怎么操?”
“你没有看见狗的操吗?人也差不多,就是把那东西给塞进去。”
“那多恶心呀,我一看见狗操我就来气。”
“看起来很恶心,干起来很爽的。孩子,听我话,没错的,干一次你就上瘾了,你会觉得鸡巴有地儿住是非常幸福的。”
黑狗的教导是失败的,他不该举出狗操的例子,那样只会增加狗蛋的反感。虽然狗蛋的生活还不如狗幸福,但狗蛋自认为比狗要高一等。狗乐衷于的事情,狗蛋是不屑去做的。
但是我的母亲自有办法,她走过江湖,见多识广,对狗蛋的木疙瘩脑袋见怪不怪。在她走过的地方中,有多少人对她垂诞欲滴,她深知自己的魅力。她用年轻而聪明的脑袋想了个主意,她马上就要让木疙瘩开窍了。
一天傍晚,狗蛋像往日一样回家,他根本不知道这天傍晚已在我母亲的操纵之下。当他推开门的时候,他看见了从所为见的景色。我的母亲正在洗澡,或者说,正在向狗蛋炫耀她一丝不挂的身体,黑白分明的身体,正在等着做女人的身体。可怜的狗蛋,他吓呆了,他何曾见过这等壮观的场面,他有何德何能享受这等福份。他张大嘴巴,瞪着眼睛,看着我母亲从容不迫地挺着年轻的胸部。他心里也许在想:她那破旧的衣服包的就是这样的东西么?真的是么?他开始眨眼睛了,因为他不相信自己的眼睛。
我母亲脸上露出胜利的笑容,她轻轻地喝斥:“出去,要看晚上到被窝里看。”
第二天黑狗就挂出了血染的床单,那是我母亲的胜利的旗帜,但是黑狗却把它当成是狗蛋的胜利。有邻居在问:“怎么到今天才同房?”
“我那孩子,就想等个良辰吉日嘛!”黑狗煞有介事地说,好像这一天早在他的预料之中。
说说狗蛋的第一夜很有意思。它证明一个男人想成为真正的男人,就必须长期学习和领会,像狗蛋这样长期蒙昧,临时抱佛脚是行不通的。所谓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你平时都不种,到时候就想收成?没门,除非你是天才。狗蛋离天才还有十万八千里,所以他钻进我母亲的被窝,摸到柔软的香喷喷的身体,他就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就像一个穷人穷日子过惯了,突然遇上这么一桌满汉全席,你说他该往哪儿下筷子?所以他就死抱着不动了,你别以为他是在忏悔平时不学习,他只是在想,我他妈的平时都干嘛去了,有这么好的东西不享用!他不懂得相见恨晚这个词,否则他会在被窝说,相见恨晚呀相见恨晚!他的脑袋就在琢磨这事,所以他不动,直到把我母亲给等急了。
“你他妈的到底想干什么?”我母亲气了。
“我……我不想干什么。”
“你不想干还来我被窝里干什么?”
“那……那我走……”狗蛋恋恋不舍地想走。
“哎。”我母亲叹了一口气,“你爹怎么会生出你这么操蛋的儿子。”
我母亲一手拧住狗蛋的耳朵,不让他走;一手引导他。
“用力,用力进去,我就是你的了。”
我母亲忍着痛,细声细语地教导他,像教导一个平时不做功课考试专抄答案的孩子。终于,她发出一声尖叫了。狗蛋得60分啦。
是的,狗蛋看见血了,潮乎乎的,他不知道是谁的血,他又吓坏了。他不知道自己已经过了道坎了,已经及格了。但是过了及格线以后他又不知道怎么做了,我的母亲希望他能争取70分,80分,乃至100分,甚至把附加分拿来也没事,但我母亲已经没力气教他了。而这个不求上进的孩子也就仅仅60这条线上拿着笔不知所措了。
“怎么办?”他诚惶诚恐地说。
“干呀,像狗一样干!”我母亲很痛苦地用最后的力气喊。
在农村,也只有用狗的例子最常见易懂。但是,这个例子对狗蛋来说是最不适用的。一听到狗,他就想起那根血淋淋的东西,想起他用一根木棍把两只狗架开的样子,一种夹杂着恐惧和恶心的感觉涌了上来,他激凌凌地打了个寒颤。他喷出来了。
这就是狗蛋在这个夜里的成绩。第二天那张模糊的卷面就被黑狗挂出去了。其实从卷面上根本看不出成绩,即使人们认为狗蛋的成绩不错,那也是从表面上看出来的。况且,高分低能的学生多得是。像狗蛋,那天夜里得到唯一的后遗症最是早泄,所以他绝对是低能的学生。后来,狗蛋虽然对性事逐渐入门,并乐此不疲,他依然是早泄。但他自己浑然不觉,他以为每个人干这事都是这么短暂,都是不到一分钟。就这一分钟已经使他的生活幸福起来了。
狗蛋从此很留恋那一分钟的生活,最初的那些日子,狗蛋就盼着早早地天黑,早早地钻入被窝。甚至,他对粪便都不那么热爱了,因为他不像以前那样全天候地守着茅房。这说明,他对粪便的热情已经被某些东西分流了。直到有一天,他的茅房被人砸破了。
狗蛋的不劳而获早就引起很多人的不满了。凭什么我们要到四邻八乡拾粪你却以逸待劳?你狗蛋不就是个农民吗又不是资本家?所以有人砸狗蛋的茅坑是正常的。茅坑被一砸,狗蛋才从温柔乡中醒来,茅坑一毁,生命线就要被掐断了。爱情诚可贵,生命价更高,总不能守着老婆置活路于不顾吧。狗蛋是从死亡线上挣扎回来的人,懂得生存高于一切。他马上修补茅坑,然后兢兢业业地守着。
这一年狗蛋的红薯长势良好,当然,全是粪便造的福。当红薯大于鸡巴时,我母亲每天到地里看守,防贼,防匪,防偷吃红薯的小野兽。她心里充满着即将丰收的喜悦。有时候,她会扒开泥土,看看红薯长得多大了,那些生殖器状的红薯给她很亲切的感觉,让她遐想无穷。有些浪漫的农民经过,会用一些笑话来调戏她,也就是现在的性骚扰,她也喜欢这样的性骚扰。因为狗蛋实在不是个浪漫的人,狗蛋的一分钟从来没让她有满足感,她从来没有得到女人的幸福。确实,狗蛋只配终身与粪便为伍。
这天,她在红薯地里找了个僻静处拉了泡小便。刚转过身,就看见有人在挖她的红薯。“土匪!”她叫了一声就冲过去,甚至连腰带都没绑好。偷红薯的确实是这一带的山匪,专门在山路上剪径,碰到这种饥荒的年代,劫不到东西也要偷一筐红薯回去,不空手是他们的规矩。
“别过来,一过来我就杀了你。”那个土匪掏出一把弯刀,要挟道,“我只挖一筐就走。”
“不,不行!”我母亲倔强地说,“一个也不行!”
土匪一手举着刀,一手开始挖了。那长成半大个的红薯,狗蛋一年的心血,就要被挖出来了。他不知道我母亲是走过江湖的,除了饿,什么都不怕的女子,他太粗心了,一分神,我母亲已经在抢他的刀了。
两个人就这样扭在一起。从始至终,那土匪一直没用他的刀,证明了这是个有行规的土匪。整个战斗的转折点在于,我母亲裤子脱落的一瞬间。也许是这一瞬间,土匪被美征服了,反正他就这样摁住她,盯着她的眼睛,提出了他的条件。
“你把腿张开,我不挖你的红薯。”
母亲挽救红薯的努力有了转机,她脸上有了希望的神色。
“一个也不挖?”
“说不挖就不挖。”
“你发誓,你要挖就被天打雷劈死!”
“我要挖就被天打雷劈死,你快点!”
我母亲放心了,她张开了腿。为了保卫粮食,有什么不能张开的?
半个小时后,那个守信用的土匪走了,确实没挖走一个红薯。我的母亲坐在地上喘气,也许是回味。这是她结婚后享受到的第一次满分的性爱。接着她看见山下走来一个挑粪的人,那是狗蛋。
“有一个土匪来偷红薯。”她喘着气说,还没摁下激动的心情。
“偷了吗?”狗蛋像被挖了祖坟,急得跳起来。
“没有,但是把我干了。”我母亲指着裤子。
狗蛋看到了她裤子一块湿淋淋的,那是土匪留下的污物。狗蛋用擦汗的毛巾给她擦了擦。
“是不是一个也没偷?”
“他答应一个也没偷我才让干的。”
“没偷就好。”狗蛋给自己擦了擦汗说,“干一次有什么,又没丢什么东西。要是被人偷了今年又要缺粮。”
他扶我母亲站起来,说:“没事吧。”
“没事。”我母亲说,“挺好的。”
两个人从来没这么恩爱过,为了保卫红薯的共同目标,两个人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团结。他们愉快地在山坡上浇着粪,憧憬着不再饥饿的一年。
关于粪便年代的事情,该说的也差不多说了。最后值得一提的是我的诞生,因为我生在一个多事之秋。我母亲怀孕的时候,黑狗高兴极了,因为他憧憬的子孙满堂的梦想就要实现了。而狗蛋却有些烦闷,主要是我母亲怀孕的时间令他不快。就凭直觉,他也能觉出我母亲怀孕和被土匪干了有关系。实际上就是这么回事,那个土匪是个神射手,一发就中。狗蛋在这一点上没有自知之明,他是个早泻分子,他怎么能制造出像我这么牛逼的儿子,谅他没早泄也不能。他生的儿子肯定满脑子是大粪,而我却是个推翻粪便时代的人物。后来狗蛋要把我取名叫狗剩,意思就是狗蛋剩下来的东西,一定要把我和他强拉上一点关系。我想想也就算了,就给狗蛋一点名份吧。
俗话说福无双至祸不单行,狗蛋能娶到我母亲也算是撞上了大运,往后来的也该是倒霉事了。第一件倒霉事就是我母亲怀的根本不是他的孕,是土匪的孕。黑狗蒙在鼓里,狗蛋心里清楚得很,凭他那一分钟的水平怎能生下我?又不是天才。他心里唯一可以自慰的是,别人播的种,收成了就是我的,倒是免得我动手。第二件倒霉事,就是他的茅房已经成为众矢之的了。狗蛋利用茅房收集了大量的粪便,使他那一年的红薯大获丰收,远近闻名,激起了村里人的一股无名怒火。以陈大福为首的乡亲们给狗蛋列下几条罪状,包括有碍我村的名声,也就是现在讲的精神文明建设;包括阻断别人的粪路,特别是大福池,本来行人的粪便是送到大福池来拉的,可现在半路就叫你给截了,可谓是不正当竞争。最重要的是占用公用地界,于法不容。这些罪状都是聚集在大福池闲聊的人列出来的,由陈大福来执行。于是,陈大福在黑狗面前高声朗诵,让狗蛋立马把茅房夷为平地。
狗蛋从此就拿了一截木棍守在茅房,意思是谁敢拆茅房他就一闷棍打死谁。也有人偷偷在夜里把茅房砸个窟窿,也有村里的老人去劝狗蛋把茅房拆了,狗蛋不为所动,只是修补他的茅房。他知道所有的行动都与陈大福有关。这个靠着大粪发家致富的人已经不能容忍任何一个人拥有和他同样多的大粪。那一年狗蛋烦躁极了,我母亲大着肚子在家里,他不时回来看我母亲,又不时地回到茅房。他似乎在等着我出生,看看我是否长得哪怕只有一点点像他。当我出生的时候,他很快就失望了。我跟他完全是两种风格,风牛马不相及的风格。就叫狗剩吧,他说。这是他预谋已久的名字。我在出生7天后,才拉第一次大便。这7天可把狗蛋一家人急坏了,因为一个小孩没拉下大便,就证明他还没真正活过来。我在一个阳光灿烂的早晨,拉下了一堆金黄的粪便,狗蛋高兴得手舞足蹈,我的儿子能拉粪便啦!我的儿子可以种庄稼喽,他欢呼着。这狗日的也想把我培养成一个粪便专家呢。他用臭哄哄的嘴巴吻了我一下,然后捧着我的粪便走向他的茅房。
这是狗蛋和我们的永别。
具体情况是,狗蛋后来就没有回来。晚上有人来报信说,陈大福在你们家茅房呛死了,肯定是狗蛋干的,是狗蛋把他弄死的。目击者说,陈大福去劝狗蛋拆了茅房,接着就和狗蛋扭打在一起,狗蛋就用当年陈大福惩罚他的手段把陈大福呛死了。
“狗蛋呢?”我母亲问。
“他跑了,他不跑就得死。”
确实,狗蛋已经顾不上狗剩了。他像丧家之犬慌里慌张地消失了。后来有人说他去做了土匪,到处糟蹋民女;有人说他做了乞丐,客死他乡了。管他呢,死了也好,一个整天和粪便为伍的人,不如死了更干净。
我们举家连夜逃跑,在被陈大福的儿子门逮住剥掉三层皮之前,我们也从这个村庄消失了。我母亲很快地和黑狗他们走散了,她带着我走过了很多个村庄,她也曾嫁给了很多个男人。她漂亮,聪明,更明白生存的重要,她嫁给他们就是要他们把我养大。可惜他们中大部分人是孬种,没有什么本事能让我好好生长。她不停地嫁人,不停地选择更好的生存环境。或者说,我母亲用她的姿色和身体养我长大。我爱她,譬如狗蛋爱着粪便。 2000.8.7
北京·三元里
李红是侯马诗中的一个女人,现在也可以成为我小说中的女人。你不要打听她的细节,也许她就是你。你也不必知道我怎么和她认识,在小说里,费尽心机去构造和一个女人认识的情节是没有意义的。比如说,李红是个妓女,想要和一个妓女认识是很容易的事。怎么认识也许你比我更拿手。我为什么要把这个妓女叫做李红,因为我觉得李红天生就是妓女的名字,就像李敖天生就是李敖的名字,钱钟书天生就该叫钱钟书一样。
我在和李红聊天时谈到这一点,李红相信了我的话,狠狠地诅咒了她爹:该死的,天生就把我取了个妓女的名字,还怪我给他丢脸!李红干上了这一行不久,消息就传到她的家乡,传遍了种满大豆高粱的东北老家。李红还蒙在鼓里,她想在外地赚钱,回家乡就当起良家妇女,这样的生活也是很好的。李红就披金戴银,拎着大包小包兴冲冲地回到家,差点被她爹一脚揣出来。她爹的声音像破锣:你给我滚,我家没有婊子!其实是喊给街坊邻居听的,表明了他开除这个婊子女儿的巨大决心。李红说,你不是整天哭穷吗?现在我有钱了,你到底要不要?她爹还在骂,可是口气已经软了。她妈出来打圆场说:孩子,你有钱就留下来,人不要在这儿呆了,你在这儿呆不下去的。李红掏出一把钱扔给她妈,然后说,都他妈的假惺惺!她不仅骂了她爹,而且还骂了全家乡的人。李红认识到多么坚强的人都有软穴,比如他爹,软穴就是钱,点了他的软穴他的道德那一套就没戏了。李红是个无家可归的妓女,以后她再也没有回家。
再聊下去,发现我们居然是小学同学。是吗,是向前小学吗?李红很兴奋地问。
当然啦,我一直是四班的班长,你呢?
我在三班呀,有很多男同学追我,都笑死了。
我想起来了,李红就是那个长着媚眼的女孩,男孩都叫她狐狸。从小她就具备了当妓女的素质,风骚迷人,打情骂俏,不当妓女才可惜呢。
真想不到……李红说着就止住了嘴。我知道她是想说,真想不到现在我当了妓女,你当了嫖客。
当然,我和李红的关系跟一般的嫖客和妓女的关系不一样。我们是同学,带有感情的成份,我们在做爱中享受的快乐不是她一般的工作中所能得到的。我勇猛骁战,激情迸发的时候她会不自觉地喊:老公……
我说,你不会想和我结婚吧?
她不应声,在颤栗中闭着眼睛享受快乐,好久才平息下来,说:去你的,狗男人,我怎么会你们这些狗结婚?!
她变戏法似地掏出一个毽子,红毛线的中间是一个铜板,她说:看见了吗?我们上学时经常踢的,当时很多男同学给我铜板,讨好我,笑死了。
她看到我快要睡着了,拍了我一巴掌叫:你听到了没有,死猪?
我说:听到了,你说当时有很多男孩子喜欢你嘛,现在不是也一样有很多男人喜欢你吗,要不怎么会天天跟你上床?
她掐着我的胳膊说:那怎么一样,死猪,那些狗男人是喜欢操我,不是喜欢我!
喜欢操你跟喜欢你还不是一样吗?喜欢操你还会给你钱。我总是这样刺激她,我喜欢看到生气的女人,生气的女人更有女人味。
你这个流氓!她说了一句就不说了。
我睁开眼睛,看见她的目光正流水般地抚摸红毽子。一个妓女安静下来的时候,你就发觉她不像一个妓女了。
我和李红之间的金钱关系也像性关系一样暧昧不清。最早我是付钱给她的,因为这是她的职业,你要了人家的服务不付给人家工资天理不容。后来发觉我们之间不止于买卖关系,还有模糊不清的情感关系,直接证明就是我不付她钱也可以。我是个商人,有便宜可赚是我的天性。唯一多了的东西是她喜欢在我身边唠叨些陈年小事,比如在学校里的一些趣事。中学是她和一个男孩子军好上了,两个人放学后一起做教室卫生,卫生做完了就在教室里接吻。除了接吻两人也不知道要干什么,就这么吻着天快黑了,班主任突然闯进来,他是来拿丢在教室里的课本。他一眼就看见了吻得如痴如醉的一对学生。他没有马上批判他们,第二天他把她叫到宿舍教育。
老师说:你怎么能在教室里干这事情?你知道这影响多不好?我要是一说出去你马上就要被开除的你知道吗?
她看见老师激动得脸都红了,脸上的青春痘闪闪发光。他的每一句话都要把她逼到绝望的地步了,她惶恐得全身发抖。
老师说:当然了,我也不忍心把这事捅出去。你不是喜欢玩吗,跟老师玩,来,把衣服脱了。
她还摸不清老师是什么意图,就被一双颤抖的手给剥了衣服,然后被扔到床上。当她知道老师是要跟她上床时,心里松了一口气,因为她知道老师不会把这事传出去了。紧接着一阵疼痛传遍了全身,那是一种新奇的、恐惧的感觉,从此她就开始了与男人数不清的瓜葛。
老师对她说:这事你不能跟任何人说,一说你就要被开除的。但她还是忍不住告诉给男同学军,因为她是准备将来要嫁给军的。军觉得很好奇,也跟李红一起玩,军是与李红发生关系的第二个男人。李红没考上大学,军考上了。军在上了大学后开始懂得了很多事情,军写信给李红说:我是不会跟你结婚的,因为你早就被别人干过了,我不会要一只破鞋的。而且我们家是高干家庭,我父母亲也是不会同意跟你结婚的。李红把信撕碎了,丢进马桶。她准备等军回来了,叫一伙哥儿们把军教训一顿,最好把干过她的老二给切掉。但是军没有回来,他出国了。李红希望他死在异国,或者,在国外染上艾滋病而死。
你看看,男人就是这德性,跟狗没两样。李红躺在床上对我说:还有一件事情很好笑,我后来去找当初干过我的老师,他怕得要死。我说你再干我一次吧,我就是喜欢你第一次干我的感觉。他吓得鼻涕眼泪都流出来了。他说李红你饶了我吧,我确实对不起你。我说,我没要你怎么样,我只不过要和你再做一次。他说,我知道你恨我,可是你也要可怜可怜我,你知道我们当老师的很可怜,我现在已经结婚刚刚生了孩子,求求你不要来破坏我幸福的生活。我说你也知道要幸福的生活。他说是呀大家都想过幸福的生活,我的幸福很脆弱的,我老婆天天埋怨我没本事,我的生活根本经不起折腾。我说我什么时候说过要折腾你,我现在站在面前给你干,给你干你都不敢,你还是不是男人?他说我不是男人。我说,那你说你是一条狗。他说,我是一条狗我确实连猪狗都不如!
所以,男人就是狗,跟狗一样贱,也跟狗一样懦弱!李红最后总结。她吐出一口烟,沉浸在幻想中的无限的自尊里。
在我看来,李红和其他女人的区别,就是李红的生活更彻底,更动荡,更具有女性自尊,虽然她从事的是最丧失女性自尊的工作。我们之间有一种亲密的关系,也有一种敌对的关系,生活就是这么矛盾,我们也在矛盾中获得刺激和乐趣。我热衷于这种毫无原则可循的关系,我们彼此没有责任和权力,只是循着原始的需要占有对方。我的朋友看不惯我的生活,劝我结婚。我想我不会那么傻,无缘无故去背起婚姻的包袱。或者说,我是一个没有责任感的男人,我现在的生活也不需要我去承担什么。
比如说,有一天,我的手机响了,我听到李红很惊惶的声音。我丝毫没有因为她的惊惶而心生不安,我镇定自若。
“我被抓了,你快来救我,带五千块钱,我就可以担保出去了。”她在电话里惊慌失措。
“我手头没那么多钱,我的钱都拿去进货了。”我说。
“你想想办法吧,最多我以后还给你还不成。”
“好吧,我想想办法。”
我掐了手机,然后拦了一辆的士,去赴一个客户的约会。一个妓女接客被抓走那是常有的事,傻瓜才会拿五千块保她出来。警察能拿妓女怎么样,关她还要贴伙食,最多碰到腐败的警察,让他给操一顿,那也比花五千块钱要强。在外面你要被嫖客操几次才赚五千块。这是我的逻辑,一个商人的逻辑,所以我永远不会为李红的这种鸟事操心。一天之内,我接到她的三个电话,都敷衍了事。要不是我经常要接客户的电话,我早就把手机给关了。
作为当事人,李红并没有我这样经济的想法。她有坚定的法律观念,她认为警察该怎么罚她,她就要怎么受罚,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她认为她无偿地为我性服务,又跟我有感情色彩,就应该轮到我去把她救出来。既然我对她毫无同情之心,我就应该受到报应。也许她在拘留期间,已经想好了报复的方法。一个无家可归的妓女,当她明白自己确实是无所依靠时,她就是一个坚强而疯狂的人,她的报复方法也必是相当致命的。
所以她出来后也没有对我多加抱怨,她心里埋着仇恨,脸上不动声色。她照样和我做爱,还和从前一样。我太麻痹了,或者说,我太大男子主义了,我以为她会在感情上永远依赖我,因为除了我,没有人会听她的陈年旧事。这个孤独而疯狂的妓女是通过一个电话告诉我她的阴谋的。
“知道吗,我被警察逮住,我给四个男人打了电话,没有一个过来救我。”她在电话里说。
“那说明我们英雄所见略同嘛,犯不着把钱白扔给警察,迟早会把你放出来的。”我无所谓地回答,我想她又要向我倾诉孤独和无助了。
“所以我就要狠狠地报复你们这些猪狗不如的男人。”她的语气突然间充满了一种阴戾,像是憋着无限的怒火。
“你想怎么样,叫人来揍我?”
“犯不着那么麻烦,我有我自己的方式。”她平静地说,“明天到医院去查查看,你们已经得了艾滋病了。”
“怎么回事?”
“当然是我传染给你们了,反正我陪死了,你们陪我一块儿死。”
“你是开玩笑吧?”
“都要死了,谁还有心思跟你开玩笑,你们干了我,又不把我当人,你们都要跟我一起死!”
“我会杀了你了。”我握着话筒的手心冒出冷汗。
“你来杀吧,只要我两天不露面,警察第一个抓的就是你。”她狠狠地挂了电话。
我颓然坐在地上。只有在此刻,我才会细细地回想起李红,这个妓女的性格。我过多地看到她软弱的、温情的一面,忽略了她坚韧的、暴力的一面。我回想起她对我说的和她父亲以及整个家庭决裂的情景,我承认没有她不敢做的事情。我终于感受到一个风尘女子的力量了。
对我而言,这是堕落的、冷漠的生活的结果。无情地对待生活,也必然遭到无情的报应。我的意志被这突如其来的遭遇击垮了,我一下子感觉到自己的虚幻、软弱无力,在李红面前的优越感消逝得无影无踪。我突然想念起李红来,像一个婴儿想念起母亲,她带给我死亡的气息,同时好像也带给我绝望中的希望。她在我的思维中渐渐地高大、结实,充满力量。就如一个用凶器抵着我脖子的人,在她面前,除了顺从和依赖,讨得她的欢心,我还能做什么样?
“求求你,过来吧,过来见我一面吧。”我在电话里哀求她。
“你等死吧。”她说,“你死了我会过来给你收尸的。”
“过来一起死吧。”
“去你的,我还要享受最后的生活呢!”
寻找李红成为我生活的主要内容。我甚至不想上医院,我觉得医院没有李红可靠,我要找到李红,知道她的艾滋病的来龙去脉。这也是我信心被击溃的重要佐证。我可以打通她的手机,但我不知道她在哪里。我说,你就见我一面跟我当面谈谈吧。她说,你是想报复我,我没那么傻,你还是等死吧。
我在一天晚上到龙都夜总会,这是李红经常出没的地方。我在洗手间的大镜子面前看到自己憔悴的脸,一个性病者恐惧无助的表情。以前都是我欣赏着李红无助的表情,内心充满了快意和优越感。现在我意识到自己已经沦为被欣赏的位置了,这更像是一种预期的报应。你看,我连拉尿都不利索了,一滴一滴地抖出来,它也感觉到来自李红的沉重的打击了。我坐在大厅的一个角落,在幽暗的灯光里,妓女在人群中穿梭。有几个像李红,但不是李红。她们是不是和李红一样都带着艾滋病?我感觉到男人处在一个危险的环境。如果女人都用这个办法对付男人,男人是否无处逃遁?
“看到李红了吗?”我和一个叫钱浅的妓女搭讪,她和李红熟悉。
“她呀,已经用不着来这儿了,她已经傍上大款了。以后你也吃不着她的豆腐了,怎么样,今晚要不要跟我走?”
“我有性病,快死了,你敢吗?”我附着她耳边轻声说。
“哎哟我的妈呀,难怪看你病殃殃的。”她惟恐不及地躲避我,好像我是个妓女她是个良民。
根据思维的惯性,如果你老在想一个人而见不到他,他就很有可能在你心目中伟大起来。李红就是这样,现在她在我心中已经是一个厚实而凝重的形象了,被奸污的女中学生,被抛弃的恋人,被家庭开除的女儿,被警察抓过的妓女,没有朋友的女人,对社会展开反攻的复仇者,可以把男人置于死地的女杀手……可能从被老师奸污的时候起,她就已经培养起坚强的个性。她在我面前表现出来的柔弱只是她很表面的一层,女人普遍的那一层。女人的力量是无法估计的,男人最好的方法是不要让她的力量喷射出来。她的力量有一天爆发在你身上,你就要完蛋,成为性别对垒中的炮灰。现在我和李红之间,就像一个快要阵亡的士兵想见到策划这场战争的将军一样,他要见将军一面,然后有死得其所的感觉。
我终于得到一份资料:吴言,男,55岁,金长城房地产有限公司副总。他就是把李红变成金丝雀的那个大款,快要和我一起去见上帝的艾滋病感染者。我把他作为向李红甩出的最后一张王牌。
“你要是不见我,我就把你的老底交给吴言。”我打她手机要挟她。
“你以为他会相信你吗?”
“至少我要让他怀疑你。”
“那你就告吧,小心他脾气不好收拾你。”
我被李红激怒了,狗日的,拿着艾滋病去到处害人,我要是不揭发出来简直天理不容。作为受害者,我们都是同一战线的,我们有理通通气,想想办法整整她。当我这么想的时候,我很快意识到我是想找一个人作为同盟,共同承担那一份恐惧,或者说,共同承受来自李红的压力。我的愤怒是虚弱的,没有底气的,我的底气已经被李红掏空了。男人是不是比女人更脆弱呢?我想就我和李红而言,答案是肯定的。李红以前在我面前的脆弱是表面的,底下有强大的愤怒支撑,而我在李红面前的强大是虚夸的,底下是脆弱的深渊。只要一较量,我们就露出了底细了。
我拨通了吴言办公室的电话,同时要告诉他金屋藏娇的日子该结束了,该去医院看看自己还能活几天了。
“我要告诉你一个不幸的消息,和你在一起的那个女人有艾滋病。”我一字一字地对他说,想给他造成恐怖的效果。
“是嘛,你怎么知道?想来是先传染给你了?”他丝毫没有吃惊,
“你不相信吗?你可以和她一起去检查,顺便问问医生你还能活几天。”
“你省点吧小子,我肯定活得比你长,因为你是最该死的。”他“啪”地搁了电话。这老头居然不怕死?
他的坚强无畏又像一闷棍砸在我的脑袋瓜上。
李红,我的生活完全被她控制了。她是魔障,使我身心疲惫的惑,无处可找的精灵。我宁可被她活活打死,也不愿这样受她折磨。我曾经想,现在我的生活很她有什么关系?我完全可以一个人去处理我的生或死?这只是一种理智的想法。我觉得离不开她,因为她是强大了,有吸引力的,核心的,她无所畏惧,她能而且有胆量置人于死地。我是她的牺牲品,我想说,我爱她。
李红的阴谋直到秋天彻底揭开。当时我已经憔悴不已,好像快要进入地狱了。我开的一间茶庄也要倒闭了,因为我根本无心经营,我的一切都要毁在李红手里了。因此,当我有一天接到李红的电话,就如黑暗中找到一屡阳光。
“你还没死呢?”她在电话那一头笑声爽朗。
“快了,你呢,你又害了几个人?”我问。
“一个也没害。告诉你,吴言给我弄了套房子,好宽敞好漂亮。”
“这就是你给我电话的原因?可是你也活不长了,多漂亮的房子也没用。”
“笑话,我活的日子还长着呢。不过,你别那么悲观,你也不会死,我从来就没得过艾滋病。”
“真的,你是骗我的?”
“我操,你还在相信?你怎么那么容易受骗?”
“你为什么要这样子?!”我觉得一串热泪已经从眼角流出来了,不知道是高兴,悲伤还是软弱。
“你还不清楚为什么?我跟四个男人都说我得了艾滋病,谁让你们那么没同情心,玩了女人一点负担都没有……”
“我想见你。”
“不行,今晚吴言要来,明天吧。”
我瘫在床上浑身无力。
我觉得我是个比女人还贱的男人。我恨自己为什么生不出一点儿对李红的仇恨。我迫切想见到李红就如一只狗迫切想见到它的主人。从前总是她想从我这儿得到温情,现在倒了个了。天呀,我从来就不知道自己是一只这么矛盾的动物。
第二天夜里我进入这是吴言金屋藏娇的所在,就如进入期盼已久的圣地。我看到几个月不见的李红,我的脑袋陷入一片空白,我不知道此刻站在我面前的到底是个妓女还是我一直渐渐爱上的女人。李红去卫生间淋浴,我随手翻开带来的晚报。上面的一条消息让我触目惊心:昨晚七时在京顺高速公路发生一起车祸,一辆小车与一辆货车相撞,造成小车内两人死亡,经调查,死者系金长城房地产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吴言及其司机……
我说:“李红,出事了。”
她慌慌张张地跑出来,我把报纸给她看,我说,“是这个吴言吗?”
“不是这个吴言还有哪个,难怪昨天没来,这个月的生活费还没付给我就死了。”
她说着,把我推到在床,说,“那个色鬼,一点儿劲都没有。”
她骑在我身上,一副飞扬跋扈的样子。我的热情渐渐升高,一时忘记了对一出车祸的恐惧。我喃喃地说:“这个夜晚是属于我的。”
“不,是我的夜晚。”李红说。
“那还不一样。”
1
春天里,我踏上这座城市。路边开满丰腴的桃花。对一个南方的人来说,我很奇怪这种桃花朵儿饱满却没有叶子,象突出女性生殖部位的古印度雕塑。真是个性感的城市。我开始给第一个情人挂电话,她听说我到这个城市,丝毫没有一点儿惊喜,她说,今晚是我老公的生日PARTY,你也过来吧?我搁了电话。我对这个女孩作了最后一次回顾,和我恋爱两年,然后各自泡上其他的恋人又保持藕断丝连的关系,毕业后嫁给一个很有背景的公子哥儿,从此就作良家女子了。我开始挂第二个电话,是个很成熟的女人,叫钱浅。我还在大学的时候,她已经是一家公司的部门主管了。准确地说,是她把我泡了,她专门来学校的舞厅里泡仔,象我这样帅气洒脱玩世不恭的学生哥正是她的目标。她是高手,只用一顿海鲜午餐就把我搞定。当然,我也从中体会到一个白领丽人的成熟韵味,她是女人中的姣姣者,使我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对其他的女人不感兴趣。我毕业回家时,她给我买了张机票,他在我耳边的最后一句话是,我永远记住跟你做爱时你的那股蛮劲儿。我为此得意了半天,雄纠纠气昻昻地上了飞机。两年后重返旧地,我对这个女人的第一个疑问是:她是否还记得当初的那股蛮劲儿?这也是促使我打电话的原由。不过,一切都是自作多情,她也许根本就忘了我是谁。她说,是你呀,我记起来了,我刚好要去外地出个差,回来后再联系吧!SHIT,士别三日,所有的女人都不是浪漫的对手了。一切都要重头再来,包括浪漫的故事。
当我在街上闲逛时,我和城市的观光者差不多。实际上我没有他们那么好的兴致,我不会那么无聊,从老远的地方跑到人挤人的北京凑什么热闹,要观光我也是到欧洲去。我在北京念了四年大学,北京给我的印象就是:俗。到骨子里的俗。我决定到南方去呼吸新鲜空气,没想到又上了一次当。那个沿海城市充满了鱼腥味,人们喜欢吃一种烂鱼腌成的油,说话也带着腥味。更令人难以忍受的是,女孩子在这种气味的熏陶下也变了质,有许多不伦不类的怪癖。相比之下,北京的女孩是多么正点呀。我象一只洄游的鱼,在南方的城市里被呛了一下,又游了回来。我想过出国,可英语比婊子还烂,没舍得下功夫。我希望下辈子能投胎在巴黎,每天登上艾菲尔铁塔看莱茵河的日出。
说到我来北京,第一个需要交待的人物是我的远房叔叔詹正道。他是我们家族的典范人物,多年前就到北京,现在是一家电子软件公司的老总。他常年累月都是西装革履的样子,我见到他心里就累。本来我指望到他公司里谋个差,我还没说出口,他就开始教育我了,年轻人应该要自己闯,别指望别人帮你什么的。象我当年到北京,连个睡觉的地儿都没有,谁帮我啦……我一看见他又要抖出自己的创业史,卷起铺盖就溜。我要让这个六亲不认的家伙知道,我也不是个孬种。
我搬到麦子店,朋友腾出的一套房子里。在我无所事事的日子里,我就四周乱逛。这是一段郊区,夜幕下,路边的发廊和宾馆周围活动着踪迹不定的女子,她们是黑夜的精灵,也是黑夜的主人。有时候我看见一些绝色女子被人带进宾馆,我的心就会疼一下,我觉得他们应该落入我手中才比较合理。有个夜里,我就带着这种失望和愤懑的心情,用很低的价钱把一个近乎绝色的女子叫到房间里。我很谨慎地用了套子,结果很不爽,没有达到预期的快感。付钱的时候,她说多给点吧。我说,我现在是无业游民,等赚了钱再补票。她面带嘲讽说,无业游民还这么浪漫?我有点脸红,只好强行分辩:孔子说过,食色性也,无业游民也需要色嘛,再说我这么做也是刺激消费,响应朱总理的号召。她显然听不进我的大道理,只是说,先生你好小气,要不是现在生意不好,我是不会要你这样的客人的。我耳根都烫了,低声下气地把她哄出去,砰地关上门。这是我在麦子店一带最难以启齿的遭遇。
我散步的路线是麦子店往东,过了农展馆,沿东直门外大街在使馆区一带溜达。使馆区周围安静,黄昏有老外出来遛狗,大清早会有很多人排队签证,我希望有一天我也会出现在签证的人群中,这证明我现在已经不象小时候那么爱国了。有一天我看见两个美女侧身斜卧在路边抽烟。她们身着肥大的工装裤和紧身T恤,神秘的墨镜,紫色唇膏,旁若无人地吐着完美的烟圈。我喜欢这么酷的女孩,更喜欢这么艺术的行为,我猜她们是日本的。
“Hello,beauties!”我打招呼。
她们转头朝我,我看不清她们的眼神。
“怎么啦小孩,想泡我们?”绿T恤朝我喷了一口烟,我猜她的眼神是不屑一顾。一听竟然是地道的北京腔。
“不敢不敢,我对两位仰慕已久,能否告知芳名?”我一副毕恭毕敬的样子。
“玩泥巴去,别破坏我们的好心情。”
我自讨没趣,只好讪笑着滚开。真是今非昔比,两年前我还是个让女生侧目的青蛙王子,现在已经是个讨人嫌的角色了。别再想有什么软饭吃,一切都要自己努力!我给自己一个告诫。
2
我到一家时尚杂志《潮流》上班。工作倒也自由,每个月确定几个主题,完成这些采访任务就可以了,不外乎是三教九流的所谓名人。这是个大量制造名人的年代,你只要做些不是人做的事,一觉醒来你就成为媒体的焦点了,这给我的工作提供了相当的自由度。我整天在街上遛哒,约名人在酒吧里见面,这让我看上去还像个无业游民。一段时间后我就厌烦了,凭什么让我去爆炒那些不值一提的所谓内幕,去夸张,去美化那些小丑?但主编说,小詹呀,你知道我们老百姓就是爱看这些,你这是为人民服务知道吗?
我说,不会吧,我一直以为我是在坑害老百姓呢!
老百姓需要的,就是我们需要的,你绝对是在为人民服务!主编坚决地说。
看在薪水还可以的份上,我就继续为人民服务吧。再过几年,我想自己就要成为很著名的娱记了。生活道路,很多人都是身不由己走出来的。一天主编告诉我,去采访一个叫钱浅的女人。我吓了一跳。
她是太平洋广告公司的老总,也就是“新青年摇滚音乐会”的策划人,你去搞一些这次音乐会的内幕。主编说。
我看了看主编那儿拿的电话,便确信是老情人钱浅了。古人说得好,不是冤家不聚头。自从上次打了个电话之后,我对这个女人感到索然无味。现在以另一种身份和她接触,到也不失为一个颇有创意的行为。
“HELLO,是钱总吗?我是《潮流》杂志社记者,想采访一下摇滚音乐会,也你们做一下宣传。”我打她手机。
没想到她很爽快地答应了。看来在她的眼里,娱记比情人更受欢迎。
我在一家幽静的茶艺居里等她,象等待一个谜底。两年的时间,她开了自己的公司,她是不是还象从前一样成熟迷人?是不是还热衷于情场的狩猎?是不是还对金钱永不满足?是不是把我从记忆中放逐了?所有的疑问,都象这里的幽暗笼罩着我。生活充满神秘、期待、爆破的渴望,我愿在这种气氛中长久地等待。
终于,一种熟悉的气息那我从沉思中惊醒了。是走珠香水蓝钻佳人花香调,她最喜欢的一种,蕴含木香及麝香,代表一颗浪漫与激情的心,适合气质如钻石一般美艳和高贵的女人。
“你来啦?请坐。”我头也不抬,很酷。其实我是不愿意一览无余地看到她,把所有的谜底瞬间揭穿了。
“詹姆士?怎么是你?你就是那个记者?”
她坐了下来。我猜她肯定是一脸好奇。
“正是在下。”我吐出一口烟,在迷蒙的烟雾中看到她隐约而熟悉的眼睛,嘴唇。
“你不看我,怎么知道我来了?”
“你谈公务时喜欢用蓝钻佳人,如果我没闻错的话。”
“你还记得这么多?”
“岂止记得这一点。我还记得你上舞厅时喜欢用恬梦花香调,它汇聚了鲜花和柑桔的芳香,给人天真无邪的印象;而你跟我上床的时候用的是白葳尔,它有玫瑰、百合、麝香的气味,温馨浪漫,刺激人的情欲。”我施展出口成章的本领,给她造成对她留恋乃至崇拜的感觉。其实我在大学时看了叫《闻香识女人》的影片后,就开始研究香水,把它作为获得美媚芳心的手段之一。
她点了支烟,冷静地看着我嘴里念念有词。其实我的这一套正是《女性防狼手册》中重点防范的手段,凡读过手册的女性对状若痴情的男性的第一反应是:警惕。看来她对此书烂熟于胸。
“你的记忆力很好。”她吸了口烟,很优雅,我当年就是被她的吸烟的姿态迷倒在石榴裙下的。
想不到我排山倒海的甜言蜜语被她轻轻的一句就挡了回来,这几年真是白混。第一回合如此完败,真得找个缝钻进去。我喷了口烟,遮住自己羞红的脸,再一次透过烟雾看她的脸。她的妆化得浓多了,眼圈周围有疲惫乃至纵欲的痕迹。女人的青春只如昙花一现。
其实我现在对她毫无企图,根本没必要来个真情告白,只怪大学生活养成这种不良习惯。我开始一本正经地采访,而这种采访比一般的采访更多了一重隔膜。她的思路非常清晰,明显有事业型的女人的天份,这是我以前没能领略到的。采访完毕,我们互相都没有挽留的意图,只要谁一开口请对方吃饭,谁就败下阵来了。最后时刻,我忍住了问她现在还是不是过单身的生活,只是问,还记得两年前分别时对我说什么话吗?
她朝我微笑了一下,不置可否。女人之狡猾,唯狐狸堪匹敌。我们挥手道别,她象一只猫钻进了一辆别克轿车,没有留下任何对我有所感怀的迹象。这样很好,这样的生活从不拖泥带水,该忘的就忘,该扔的就扔。我和她的区别只是在于,她适应了这样的生活,而我在学会适应。
3
我在麦子店的超市里经常碰到那个酷女孩,躺在路边抽烟的那个。她永远戴着墨镜,服装永远是前卫的。她喜欢吃酸奶、巧克力、虾仁,她的ob卫生巾用量很大,也吃康师傅桶面。她跟我一样,没有作息规律,上午、黄昏、晚上都是她的购物时间。为了锻炼作为娱记的跟踪能力,我还摸清了她的住址,是在麦子店东头的经典公寓3号楼802。在我每天采访些无聊的报道之余,我暗暗给自己定下一个任务:把这个女孩搞定。一来是报路边被羞辱之恨,二来是这个女孩的神秘气息太吸引我了。
麦子店一带经常有妓女游荡,与之搭讪的是嫖客。因而我无论如何去接近那个女孩,都有被认为是嫖客的可能。于是我把自己尽量装成是正经男人的样子,从超市里买了很多日用品(对家庭很有责任感),在超市门口紧跟两步,象无意中又一次邂逅了那个女孩。
“哈楼,我们又见面了。”我故意把很多包方便面举到跟前,以示跟她有共同语言。
她从墨镜后面看我,似乎想不起来我是谁。SHIT,这么没礼貌的女孩,要不是看在身材曲线精妙绝伦的份上,我才懒得泡你。
“那天跟你一起抽烟的女孩,现在不一起玩了?”我没话找话讲,很象香港一带的烂仔。
哦,上帝保佑,她终于有所反应了。她的嘴角开始露出笑容,我心里窃喜,当她的笑容固定下来之后,我才发觉是冷笑。
“你想泡她?”她明显带着敌意。泡这种隔膜型的女孩需要有契而不舍的精神,看来我的工作量还是很大的。
“不敢不敢,要泡也是先泡你,哪轮到她!”我毫不犹豫地祭出泡妞中最狠的一招——暴风骤雨恭维式——貌似损人,实是赞扬。要不是她的酒窝如此迷人,我着实舍不得用这一招。
“你泡我?有这信心?”她的冷笑转为一种接受挑战的微笑。哈哈,她中镖啦。
“向党保证,我有坚强的信心!”
“回去拿面镜子照照自己。”
“照过了,不是很帅,但绝不是赖蛤蟆。”
“省点力气吧,我要走了。”
“一起走,我们顺路。”
“你怎么知道顺路?”
“你不是住在经典公寓吗,我在南营里。”
“你跟踪我?”她狠狠地盯了我一眼,“小心我打110!”
显然,他把我当成烂仔了,实际上我的行为也跟烂仔差不多。我看见有个警察向我走来,一定是盯上我了。我深知好汉不吃眼前亏的道理,慌忙故作亲热地和她挥手道别。
诗人朵渔说过,任何女人的裙子都不是无懈可击的。同理可证,任何女人的心扉,也都不是无隙可乘的。不管多么冷酷的冰山美人,都有致命的弱点——就连古希腊著名的战神,也有个藏在脚跟的缺陷。所以,对付一个女人最致命的武器,就是耐心,耐心,再耐心!
几个月的时间,我采访了北京城里无数年轻貌美的女明星,包括发迹的和将要发迹的。不论她们在公众面前多么矜持高雅,但在私下总是会露出狐狸尾巴,或者用香水掩饰狐臭,或者语无伦次地掩盖文化水平的低下,或者露骨地表达了成名的欲望,或者,闪烁其辞地讲述她的成名史,把一次不道德的交易说成伯乐识才的美谈。这使我对看起来完美的世界有点不信任,它底下有肮脏的东西。一个很酷的女孩,是不是从里到外都一样酷?显然,探究她的生活的秘密使我发生兴趣,这像我与身俱来的任务。我的任务就是剥开生活的表皮。
4
有一天钱浅给我打来了电话。这是北京的闷热之夏,暴雨之前潮湿的夜晚,我赤身裸体在房间里改稿,这是我的一种工作状态。不可避免地,情欲在这样的夜晚也来临了,我在听到钱浅的声音时下身竟不知不觉地勃起了。我相信这是一种很年轻很随意的状态,一个上了年纪的、被生活规范的人是达不到这种境界的。
“有空了见一面吧,都不联系也不好。”她说。
“就现在吧。”我说。
“那……好吧。”
我信仰一种激情的生活,突如其来的生活,不按计划的生活,今天不知道明天会有多大的欢乐和痛苦。我喜欢被猝不及防的生活情节所驱使,所摧残。钱浅是一只过于精明的狐狸,她被生活磨损了激情,她又需要激情,她的防范意识阻碍了生活的激情。我听到她的声音呈现了磁性的欲望,我知道她的天性终于流露了。一个旧情人浮出水面。
进了她的屋里,门就被“砰”地一声关了。是她关的,也许是我,也许是两个人一起关的,谁也无暇去关注这些细节。我们象两块久别重逢的磁铁,养精蓄锐的磁铁,彼此熟悉对方的形状和磁性,两个人被一种力量扔到床上。
“你怎么没穿内裤?”我轻声问。
“为什么要穿!”她的眼睛湿润了,全身被情欲笼罩的地方都湿润了。她的声音象在跟我赌气似的,黑夜使钱浅变成了纯粹的女人。她肢体柔软,象海绵,她是个善变的精灵。这个本来已令我失望的女人,我不知道此刻为何对她充满激情。真的,我从来不认识我自己,从来不知道喜怒哀乐的缘由,我只会被突然的感觉控制,我想它是从地底下冒出来的。
我向往不知所终的未来,也喜欢异样的怀旧。我觉得钱浅身上隐藏着我旧日不安分的情愫,一种浮想连翩的激情,它使我对生活永不满足。她身上熟悉的芳香,熟悉的部位,急促的呼吸,激起我对旧日放荡不羁的生活的怀想。我甚至忘记了她是个女人,是钱浅,只剩下一种生活的征兆,一种纯粹的感觉。在一阵难以抑制的激动过后,我疲倦得睡去。如果醒来是索然无味的感觉,那么我宁愿睡去。
凌晨像一张处女的脸,有些羞涩。早到的日光照着我和钱浅,彼此有些陌生,有些陈旧,包括她身上的香水,像是三年前散发出来。我先醒来,看着钱浅褪去脂粉的脸,确实有些沧桑,有奔波的痕迹,有过尖锐的表情,有这个城市里痛快和欢乐的征兆。后来她也醒来,抱住我,我们在微凉的空气中又重复了一次运动。
“我走了。”我索然无味地穿上衣服。
“不多留会儿?”她期待着疲倦的抚慰。
“还有事。”我给她带上门,我要学会不拖泥带水地生活。
生活中要让两个人相遇是一件很容易的事,因为这个世界太小,而且根据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的原则,气味相投的人迟早是会碰在一块儿的。于是,在麦子店一家昏暗的迪吧里,我很快认出那个很酷的女孩,她在人群里蹦得很欢,好像要把一天使不完的劲儿都发泄在这里。她疯狂而激动,细小的汗水在她的皮肤上闪闪发光。我慢慢地朝她移动,我们终于彼此看见了对方,她朝我微笑。音乐消除了她对我的成见。
“你叫什么?”我朝她大声嚷。
“你说什么?”她听不见。
“你叫什么?”我把脸凑近她的耳朵。
“maki。你呢?”
“詹姆士!”
我们到吧台边坐下时,她递了一根烟给我。
“很刺激的。”她说。
我摇了摇头,知道肯定是加了点冰毒什么的。我对这个不感兴趣。
“怎么,不敢?”她挑衅地朝我笑。
“笑话!”我接过来,吸了一口,一点感觉都没有,“今天怎么不讨厌我了?”
“谁讨厌你了?”
“你呀,那天差点报警了。”
“谁让你在不合时宜的时间套近乎,那是自讨苦吃。告诉你,要认识一个女孩,最好在她开心的时候。”她把烟灰弹进挂在腰间的小盒里,像在喂一个可爱的小宝宝。一个可爱的女孩,她全身的东西都是可爱的,所谓爱屋及乌。
“听你一句话,胜读十年书,我这些年真是白混了。”
“女人是一本书,你读十年也读不透的。”
“那肯定是外文书,要是中文版的,我立马就能吃下去。”
“你对女同胞很有信心了?”
“不敢不敢,我是说书嘛。其实书跟女人是两回事,书嘛呆在家里好好琢磨门道就出来了,女人可不是呆在家里就能捉摸出来的,你说是吗?”
“总算有点自知之明。”她喝了一口饮料,又舞动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
这个夏天我的生活就像蹦迪似的,疯狂而迷乱。我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我到底想怎么样?谁能告诉我我到底想怎么样?
Maki的照片有一期上了我们的杂志,是一个叫“邻家女孩”的栏目,专门登漂亮的有个性的女孩。那些照片是我拍的,在我的宿舍里。我一直想去她宿舍里拍,她不肯,我想她有什么秘密。她把胸罩脱去,摆出了好多具有挑逗性的动作,她的乳头透过薄薄的衣服出奇的性感。她还吐出完美的烟圈,恍若镇定自若的女强盗。她的情况对我来说是个谜,我就是在这时开始打听。虽然莎士比亚说,女人是被爱而不是被了解的,但忍不住去了解一个女人也是男人的天性。
“说说你吧。”拍完了,我让相机自动卷起菲林片,问她。
“说什么呢?”
“随便,我对你一无所知。”
“有必要知道吗?”她对我的窥私欲反感。
“也许没必要,但就是想知道。”
“如果你喜欢一个女孩,最好别去了解她。你越了解一点,她的魅力削弱一点,你觉得这有意思吗?”
“你又给我上了一课!”对一个这么喜欢用教训口气的女人,我只能自认倒霉。
“我说过,你对女人了解得太少了,她是一本你念不完的书。”
“行了行了,哪有什么读不完的书,你以为女人是四书五经是大不列颠英汉大词典?其实我想了解你就是想读读你这本书嘛,你不赞扬我谦虚好学反而上我的课,其实你是对男人了解太少了。”
“你倒是说说男人有什么好了解的?”
“就从书说开始吧。如果女人是一部言情小说,男人就是一部武侠小说;如果女人是一篇抒情散文,男人就是一篇思想随笔;如果女人是一本爱情手册,男人就是一部婚姻法。总之男人这本书比女人厚实得多,如果女人这本书是读不完的,那么男人这本书就是学无止境……”
“知道了,你也给我上了一课,平衡了吧?”
“平衡了”
“那就请我吃饭去。”
根据以往的经验,如果我要交桃花运的话,鼻子一般都会发炎。当我要去看医生的时候,我就知道我已经真的喜欢上Maki了。她聪明、霸道、前卫、神秘,我想我千里迢迢到北京寻找的就是这样的怪物吧。我特别喜欢她对我满不在乎的态度,我只是她可有可无的一个朋友,她从不在意我的嫌殷勤。我在节日把鲜花送到她楼下,她把鲜花收下把我赶出来,打破了我想进入她家里的梦想。和她在一起,生活多么像一幕幕喜剧。
5
自从上次跟钱浅一翻云雨之后,我就再没有见过她的面。她给我来了几次电话,一听到她那制造出来的温柔的口气,我就没有丝毫的兴趣。她身上有太多的超出情欲之外的东西,这使我反感。虽然我不相信我和她有真正的感情,但即使只是欲望,也应该是纯粹的。我婉言拒绝她的邀请,当然,她可能永远不知道我为何拒绝。
“詹正道是你叔叔?”一天我又接到钱浅的电话,她一开口就问我叔叔,我觉得很奇怪。
“是呀,你怎么知道?”
“我怎么不知道?我想请你帮个忙。”
“不会吧,你还有要我帮的忙?”在我眼里,钱浅是个无所不能的人。也是她的无所不能使我对她兴致索然。
“詹正道公司里有一笔大广告要做,几个公司在抢,我想请你去拉过来,我这儿给你提成。”她很理智地说。
“我对这种事情不感兴趣。”我说。
“不是你感不感兴趣,我是让你帮我的忙,我们还是有交情的吧?”
“也许做了这件事,我们的交情就完了。”
“怎么会吧,你难道不知道朋友之间要互相帮忙吗。”
“好吧,我试试看。”
我不想跟她再说下去。但我想,帮她个忙也许是对的,这是我们的生活原则,所有的活动都里不开原则。我和钱浅之间如果没有情感的原则,那么剩下的就是功利原则了。
我和叔叔詹正道没有什么来往,我懒得理他。他是个数字时代的机器,满脑子都是电子元件和钞票,把老婆孩子丢在家里,让自己忙得跟奔腾主机似的。还学会教训人,大意是创业艰难百战多之类,我不愿意自讨苦吃,成为他训话的对象,和他老死不相往来。他对我的造访感到诧异,他那双锐利的眼睛想一眼看穿我的目的。
“我一个朋友,广告公司的,想约你见个面。”我单刀直入,跟这老狐狸耍花招根本无效。
“我工作一天已经够累了,你别在家里拿公事烦我好不好!”
狗日的,不就是在中关村开间小店吗,又不是什么经国之大业,搞得跟比尔·盖茨似的。
“去不去说一声,别在我面前装牛逼。”
“好了好了,明天上班时候跟我联系吧。”
眼看在我面前摆架子没用了,只好跟我妥协。人都是这个样子,越装牛逼的人其实越脆弱,越空虚,你要是不捅破他就越膨胀。第二天我叫钱浅自己跟他联系。我厌烦詹正道,唯一的办法就是远离他。
现在我对自己的生活没有不满意,也没有满意。因为我不知道为什么要这样生活,或者说,生活为什么会变成这样。这不是一个问题,但也很致命,它使我有些无聊。现在唯一的盼头是希望有奇迹出现,刺激一下生活,就像刺激一个女孩,让她来个尖叫。
我开始偷窥MAKI,除了偷窥,我还能干什么有乐趣的活儿?我从不压抑一些卑微的欲望,一些为人不齿的念头,这是真正的乐趣。一个人压抑最真的欲望是天理不容的。我跟踪她,晚上用望远镜观察她的屋子,我所有的灵感均来自一部叫《偷窥》的影片。男主人公在楼房的每个家里都装了摄像镜头,每家的事情都历历在目。我没有这么先进的设备,所以只能不辞辛劳。其实我的目的非常单纯,就是揭开她的秘密,我就是想对她偷窥,没有兴趣对别人偷窥。凭着我敏感的直觉,我知道她有秘密,一直在躲避我的秘密。
我想我天生就是当狗仔队的料子,所以我收获颇丰。她在每个周五的晚上都跟一个男人约会,约会的地点就在她家。他们总是在晚上7点回到家,大概是刚吃完饭,然后开始拉上窗帘,开始做爱(这是我想象的,因为我想象不出他们还能做什么)。9点钟,做爱完毕,他们拉开窗帘,对着夜空呼吸新鲜空气,然后男的就走了。他是如此地准时,我推想肯定是个对工作一丝不苟的男人。我一直没能看清那个男人的模样,不过看清了也没用,他比我牛逼,MAKI是他的而不是我的。除了周五,MAKI在其他的时间都是自由的,实际上我跟MAKI在一起的时间比他多,这一点使我颇为自得。但问题的关键是,他干过Maki而我没干过。
这也使我对Maki更有兴趣,他把两个男人做了不同的分工,绝对是很有创意的举动。我陪她购物,蹦的,郊游,这些都不是我的目的,我的目的是要和她上床。她也知道,她从来不让,她把自己装得像个处女,护住最后一道防线。她会让我玩,但绝不让我干,我想这可能是她和那个男人的协议。对我而言,鉴别一个女孩子是否有魅力,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上床,干了之后索然无味,那就是没有魅力;干了之后还想干,那就是魅力无穷。我的方法非常实用,但为很多人不耻。他们用很多爱情的理论来教育我,说什么灵与肉的统一才是真正的爱,诸如此类,听得我想睡觉。我不屑与他们为伍,我的朋友已经越来越少了。
我经常用星期五这个时间来吓唬Maki,星期五是她铁定的幽会时间。我说,星期五我们去听演唱会吧。
她很坚决地拒绝,不行。
我说,就这么说定了,到时候我来接你。
她吓慌了,说,绝对不行,我真的有事。
有什么事可以告诉我,我帮你办。
你好难缠呀!
行了行了,不就是跟人约会吗?我不打扰你就是。
她不作声了,恐怕再说下去就露馅了。其实星期五根本就没什么演唱会,跟她作这种对话就好像在玩一种猫捉老鼠的游戏,只不过不知道是我玩她还是她玩我,反正互相玩玩生活就有意思得多了。
一个人无所事事还不如去干一两件蠢事,这是我的心得。无所事事很容易让人发疯,干一两件蠢事人很快就很聪明起来,年轻人就是要在蠢事中才能够成长起来的。那一天我在Maki楼下的快餐店里守株待兔,兔子就是Maki和她的情人。这是一件很蠢的事,就是给自己的心里找点痛,但它太好玩了,好玩的事咱们千万别错过。我一边吃着快餐,一边盯着外面,是一种和初恋时的约会一样紧张激动而兴奋的心情。我已经很久没有这样的体验了,这说明我这一段生活是多么无聊平庸。现在,这种感觉把我带回美好的青春期,那时候每收到一封情书,每赴一次约会,心情都是这么美好,像节日的焰火,热烈而耀眼。一个人长大后,经历了更多的虚虚实实,在情感的浪花里脱身而出,这种焰火就越来越淡、越来越少了。同志们,用什么拯救我们的生活,或者,用什么刺激我们的神经?
在我胡思乱想的时候,一辆黑得像乌贼的小车停在楼下,车里钻出两个人,我一看简直要把饭喷出来。是Maki和詹正道。我不是心痛,也不是愤怒,我没有心痛或者愤怒的理由。我是吃惊,我吃惊的是像詹正道这么端正古板的人也会养着情人,也会金屋藏娇,真他妈的人不可貌相。丫他妈的原来是对着我一本正经,教训起来句句有理,背地里却这么浪漫,我又被生活结结实实地上了一课了。
我开始打Maki的手机。我看见她在快进楼道时把手机掏出来。
“出来玩吧。”我说。
“不行,我现在有要紧的事,你有什么事明天再说吧。”
她挂断了,等我再打的时候,她已经掐了手机。我可以想象她心慌的样子,这种想象会给我微微的快感。但是,仅仅这样就能刺激我麻木的生活吗?不,远远不够。在寻找刺激的道路上,我还是要严格要求自己。接下来,我挂了詹正道的手机。
“叔叔,是我,上次我跟你说的广告公司你们谈成了没有?”
“正在谈,现在我很忙,有事明天再说。”
“都下班了,你还忙什么呢?”
“我跟客户在谈生意。”
他也像Maki一样把手机掐断,两人的手法如出一辙。又遇见一位撒谎高手,方知山外青山楼外楼。我之所以不愿意在电话里揭破他的谎言,因为我还要玩下去。如果有一只猫抓到老鼠,一口就把它吞下去,那肯定是一只没有情趣的猫。
钱浅,我自然又想到钱浅了,Maki和詹正道都不愿意跟我玩的时候,我就想到钱浅,这好像一道选择题的三个答案。如果三个人都不跟我玩,我就彻底没劲了,我又要去寻找新的主的。
“听说你跟詹正道的业务还没谈成。”我拨通了钱浅的电话。
“对呀,正在讨价还价呢,姓詹的可精明了。”
“我有办法让他乖乖听你话。”
“是嘛!”
“过来再说吧。”
在麦子店我的房间里见面。麦子店是个情欲笼罩的地方,这是我越来越深的体会。在没上床之前我们没法谈别的事情,我们一见面我情不自禁地脱衣服,这是我和钱浅的关系变得更加纯粹的标志。我已经摆脱了情感的纠缠,我们的关系也异常简单,就是性需要。这样的生活变得干脆有力,没有拖泥带水的感觉,没有酸溜溜的爱情、责任、约束等等不良因素。我觉得这是将来男女关系的走向,我为自己又走在时代的前头而感到对不起落伍者。干完了,我们神清气爽,开始有了倾诉的欲望,这种做爱像练太极拳一样非常有益于身体健康。主要原因是它没有后遗症,没有任何承诺带来的身心疲惫,做爱的目的就在于做爱本身,就如写作的目的就在于写作的本身,不夹杂流芳百世的奢想。
她为我擦干下身,我为她擦了把汗,这像是一种互相帮助的行为,与感情无关。没有感情纠缠的两个人是很干净的两个人,两个干净的人谈起话来就非常彻底了。
“我有詹正道的秘密,可以让詹正道和你乖乖地签合同。”
“你不会白白帮助我吧。”
“当然不会,我要得到报酬,这个报酬可以证明我们之间只有交换的关系,没有其他酸溜溜的关系。”
“你想的也是我想的,因为我不想欠你一笔酸溜溜的人情。”
“成交!”
6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发觉自己越来越讨厌含情脉脉的生活表面。比如说,两个有宿怨的人在一起喝茶,看他们亲密的样子,我心理难受;两个生意上的竞争对手,在饭局上互相夸奖对方,心里一百个瞧不起。凡此种种,构成了生活中繁荣虚假的表面,或者,就是构成了生活。一个渴望得到快感的人是不屑于这中生活的。现在,我的目的就是揭穿一个个骗局,我要像捅破一个个气球一样,想得到的是刹那间的快感。
应该让美好的生活支离破碎,这是我在麦子店一带的突发其想。
我操起生活的手术刀,第一个对象就是maki,我已经忍受不了她那些虚虚实实的把戏了。她为什么要委身于詹正道这么恶心的人物呢?这是我要解决的第一个问题。
“你觉得詹正道有什么好?”
maki被我的问题吓呆了,在这之前我根本没跟她提过詹正道这个人。她呆呆地看着我,不知道从何说起。
“别发呆了,回答问题吧!”我提醒她。
“你……你都知道了?”
“差不多吧,我这个人有个缺点,就是太聪明,什么事都知道一点。你知道,这样一来是很累了,我的目的只是想更明白一点,让心里轻松一点。”
“既然你差不多都知道了,那就说说吧。”
“每个周五是你和詹正道约会的日子,而且他警告你不能跟别的男人发生关系。”
“还有呢?”
“他能回报你的,不外乎就是给你钱吧。”
“你还漏了一点,房子也是他给的。”
这是在我意料中的。詹正道是只狡猾的狐狸,谁也不知道他有多少钱。每当衣锦还乡的时候,我们想向他揩一点油,他就在感慨企业不景气,生意不好做之类的。他懂得钱怎么用在刀刃上,使自己的生活更加多姿多彩。
“你觉得这样的生活有意思吗?”我问。
“没有什么意思,但也挺好。我不知道什么样的生活更有意思?”她吸了一口烟,注视着眼圈冉冉而起。
“比如说,摆脱他的生活,我觉得可能会更有意思?”
“摆脱他?谁给我钱?我对目前的生活很满意,没有必要改变。我以前也上班,但我觉得现在这样更舒适,你不要花什么心思来破坏我了。”
“但我会破坏詹正道的生活,这当然会影响到你。”
“你为什么要破坏他的生活?”
“我烦他,他把生活搞的乌烟瘴气。”
“如果你在他的位置上,你也会这么干的。”
“我就想取代他的位置,但我会让生活更加清晰。”
Maki对我的想法无可奈何,甚至想跟我妥协。
“你提出条件吧。”她说。
“就是跟我上床。”
她盯着我冷笑,说:“你也就这个目的吧?”
我还之以冷笑:“你以后会知道我还有什么目的。”
事后我才明白,这种类似于还债的上床是多么无聊,它就像嫖妓一样,索然无味,产生了无可名状的空虚。它破坏了我对maki的非常美好的感觉,这绝对是一次很愚蠢的举动。虽然我认为,和女人的关系就是从上床开始,但上床的目的必须单纯,就是为上床而上床,不应该有任何类似于生意上的讨价还价。
“这下你满足了吧?”
maki问。
“没有,我还没有把生活砸得粉碎呢?”
“你是不是有些变态?”
“不是我变态,是你们的状态太虚假了。”
现在我越喜欢看到詹正道装腔作势的样子了,对我来说这是很刺激的一种娱乐。在去揭穿他的把戏之前我先要拿个游戏玩玩他。每个人都有玩儿的天性,只是有些人一定要装出正经古板的样子,把天性给扼杀了。我认为,不会玩的人,不懂得在残酷的生活中找乐趣的人,就差不多把自己给废了。
“我现在手头紧,能不能借我点花花。”我来到詹正道的家里,开始找骂了。
詹正道拿下嘴角的烟头,开始教训了:
“我早就跟你说过了,年轻人一定要自力更生,决不能去依赖任何人。你别以为我开了一间公司就很有钱,我也是捉襟见肘,根本不可能拿钱供你挥霍。我也要养家糊口,你就别盯着我的口袋了……”
“那你怎么有那么多钱买楼金屋藏娇?”我轻轻地对他说,以免被在看电视的他老婆和孩子听见。
“你说什么?说什么?”他语无伦次了。
“经典公寓3号楼802,是谁买的?”我说。
“什么经典公寓?”老狐狸的脑子里在急剧地乱转了。
“就是maki住的那一套。”
“你有什么事到书房里说吧。”
他怕了,率先走进书房。我看见他端着茶杯的手在抖动。
“要多少钱,你说吧。”他想用钱来引开敏感的话题。
“你以为我真的要你钱?我又不是女人,还没贱到这个地步。”
“那你要干什么?”
“你把那套房子送给maki了吗?”
“产权证上是她的名字。”
“我要你离开maki。”
“为什么?”他愤怒了,脸上呈猪肝色。
“因为我喜欢她。你拿面镜子瞧瞧自己,她怎么会喜欢跟你在一起?”
“你太没道理了!”
“你最好识相点,别让我把事情搞大,弄得你妻离子散。”
我掏出一个微型摄像机,即时播放了一小段,里面是詹正道和maki携手进入经典公寓的镜头。当然,他们在床上的镜头我拍不到,但仅是这一段,就足以使詹正道心惊胆战了。我说过,我天生就是狗仔队的料子,玩詹正道这样的人太容易了。
“如果你还要老婆孩子的话,就不要再找maki。”这是我对他最后的警告。
对我来说,这就是快感,使我心情舒畅。我不在乎结果,不在乎詹正道是不是还在想什么鬼主意跟我斗。我不知道以后有没兴趣陪他玩了。至于maki,我真的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对她感兴趣,至少目前还不想得到她。
“钱浅,我今天干了一件很漂亮的事!”我在电话里把喜讯告诉钱浅。
“是不是中了彩票?”
“比中彩票还刺激。”我说,“我想做爱。”
“那就来吧!”
2000/8/13
北京·三元里